發布時間:2017-09-26 11:04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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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:1)居住用地70年;2)工業用地50年;3)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衛生、體育用地50年;4)商業、旅游、娛樂用地40年;5)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
國際搬家那么70年呢?
《物權法》百五十四條明確規定,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,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。在使用權結束的前一年,如果你的房子沒事,你就可以交錢申請土地使用權需用。《物權法》百五十五條規定,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,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,應當在期間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,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外,出讓人應當同意。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后,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出讓金;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按照國家規定確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條也規定,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,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,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,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,應當予以批準。經批準準予續期的,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,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,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,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。
所以不用擔心,因為到時候了還可以再續上,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就行。國際搬家服務咨詢,請撥打熱線:4000038686 感謝您對四通搬家的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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